外部终结者:有关《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之中译本
Paul 在豆瓣上呼吁大家不要买四川科技出版社的译本。读全文。
第四屆 Casio 杯翻譯競賽引發的問題
今年第四屆 CASIO 杯翻譯競賽英語組出的試題很特別。這篇文學大師拉什迪 Salman Rushdie 的短文究竟該如何中譯,引發了網上不少討論和爭執。如今,比賽結束(一等獎從缺),主辦單位也公佈了一篇「參考譯文」,頗有「標準答案」的味道,至此,塵埃似乎落定,討論也就告終。但事實上,Rushdie 這篇文章的翻譯還有太多值得從事翻譯的朋友們研究琢磨的地方,畢竟,「藝術的高峰,沒有止境」。以下就這篇「參考譯文」及我見過的一些網上譯本隨便聊聊。
出題者肯定很得意的是 Rushdie 這篇文章裡地雷滿佈,全是各種文藝小典故,電影啦小說啦,即使資深的藝文人士譯來也很容易遍體鱗傷。不過,我反倒認為,那些典故恰恰不是重點或關鍵所在!因為,翻譯比賽應該不是一場 trivia 小掌故比賽,也不是要比誰的 Google 能力強。不,考的該是譯者對整篇文章文氣的正確理解、把握與再現──這才是從入門到資深譯者都同樣面臨的最大挑戰。
英國文學裡自古就有一種 sarcasm, irony 的深厚傳統,而這種充滿了諷刺、挖苦、反諷、反話的譏諷文體在當下中文寫作中並無明顯的對映。因此,這種譏諷體原文也正是現今中文譯者掌握得最差的一環。今年的翻譯比賽又再一次挑出這個大問題。
文氣之準確傳達,在某些文章中,屬於第一重要考量。這篇 Rushdie 就是。然而,今天太多專業譯者,工作原理與翻譯機無異,拿到稿子就開始逐字譯出,逐字進賬,也不管它是笑話是訃聞,是合同是散文。以至於一本笑話書能譯成一本沒人笑得出的苦經文;外國著名得獎爆笑喜劇,如 Frasier「歡樂一家親」、Seinfeld「宋飛正傳」等等在中國的盜版碟,也都能譯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錯誤率,而其中的反諷、挖苦、笑料部份的失誤率更能譯到百分之分百。主要都是沒能掌握文氣。
文氣、語氣、口氣,就像是樂譜上的表情記號、強弱記號,翻譯時完全略過它,就像是彈蕭邦時沒有強弱,沒有表情。只彈出音符的音高、時長,就算音符都對了,這樣的詮釋能說對嗎?
這篇官方的「參考譯文」算是四平八穩、中規中矩,但與原文豐富的表情,銳利囂張機伶調皮的氣味,還有些距離。
原文第一段:(全部原文見此頁)
For the first time since the decline of Dadaism, we are witnessing a revival in the fine art of meaningless naming. This thought is prompted by the US release of the British film Trainspotting, and by the opening of Lanford Wilson’s new play Virgil is Still the Frogboy. Mr Wilson’s play is not about Virgil. No frogs feature therein. The title is taken from an East Hampton, Long Island, graffito to whose meaning the play offers no clues. This omission has not diminished the show’s success.
「參考譯文」:
自达达主义式微以来,我们首次目睹了一种高雅艺术的复兴,即给东西起毫无意义的名字。英国电影《看火车》[1]在美国的放映,和兰福德•威尔逊[2]的新戏《维吉尔仍是青蛙男孩》的开演,使我产生了这一想法。威尔逊先生的戏跟维吉尔无关。里面也没有出现青蛙。戏名来源于一条涂鸦,出自长岛的东汉普顿,但剧本没有对其奥义加以解释。这一疏忽并未影响演出的成功。
1. 全文的第一句就讓許多譯者中箭落馬。問題在於大家都忽略的一個詞:”fine art”。也因為句中提到達達主義,大家自然把 “fine art” 往藝術方面解讀了過去。事實上,”fine art” 一詞有兩個解釋(請見各大字典),這裡的 “fine art” 不是指「美術」、「藝術」、「高雅藝術」,而是「這門功夫」、「這門技藝」、「這門絕活兒」的意思。Rushdie 從第一句話開始就在挖苦人;罵的就是這些亂取名字的作品。
原文第二段:
As Luis Bunuel knew, obscurity is a characteristic of objects of desire. Accordingly, there is no trainspotting in Trainspotting; just a predictable, even sentimental movie that thinks it’s hip. (Compared to the work of, say, William S. Burroughs, it’s positively cutesy.) It has many admirers, perhaps because they are unable even to understand its title, let alone the fashionably indecipherable argot of the dialogue. The fact remains: Trainspotting contains no mention of persons keeping obsessive notes on the arrival and departure of trains. The only railway engines are to be found on the wallpaper of the central character’s bedroom. Whence, therefore, this choo-choo moniker? Some sort of pun on the word ‘tracks’ may be intended.
「參考譯文」:
正如路易•布努艾尔[3]所知,欲望的对象有一个特点,就是隐秘性。因此,在《看火车》里没有看火车。这只不过是一部老套甚至是感伤的电影,却以时髦自居。(比如,跟威廉•S•巴勒斯[4]的作品相比,这部电影简直就是幼稚可笑。)有许多人喜欢它,也许正因为他们连它的名字也搞不懂,更不用说那些满是时髦难懂的切口的对话了。还有:《看火车》根本没有提到那些一门心思记录火车的到站与出站的人。我们所仅见的火车头,是在主人公卧室的墙纸上。那么,这个跟“呜……轰隆轰隆”有关的名字,又是怎么来的呢?也许,作者是想在这里利用“轨道”一词的双关意义[5]。
2. 西班牙名牌導演 Luis Bunuel 見到不少人都譯為「路易・布努艾爾」,有兩處錯誤。西班牙語人名 Luis 裡的 “s” 是要發音的,正確應為「路易斯」。Buñuel 中的那個 n 字是 ñ 而不是 n,因此 ñu 發音接近「紐」,不是「努」。
3. 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大家積極、開放地討論翻譯各方面時,為何要避諱人名地名的錯譯這個問題。
中國譯者對於人名地名的譯法常抱持著即使知錯,也絕不改的態度,這其實對自己很不利。甚至還有人就因兩個蠻夷小島其中之一(或者之二)譯對了,就懷著咱可誓死也不用他們譯法的這種隱性心態的。
其實專業敬職的譯者應該常常留意參考自己周遭以外別人不一樣的 alternative 譯法。比如,我們大概都知道 Buñuel 有譯成「布努艾爾」,也有譯成「布紐爾」的。那麼我們應該研究研究,到底別人的譯法是否有什麼根據。(別人好好的簡單的「努」不寫,硬要彆扭地寫成「紐」,很可能就是其中有什麼蹊蹺。)查證了原文的真人發音之後,你可以再自己決定自己的譯法。(我個人就譯為「布紐艾爾」。)這一點基本的好奇心,應該要有的吧。
再比如「康」城/「坎」城影展,至今堅持錯譯成「戛納」影展;「小野洋子」一度堅持錯寫為「大野洋子」,等等。其實中譯,哪有什麼一旦誰用了之後就不能改的規矩?朝代國號國策都能改,別人前人的錯譯,憑什麼要我們扛下去?何況這些譯法,很多都是剛改革開放時候的事。那時代的太多太多,今天都沒人再提,又何必獨獨堅持錯譯,抱殘守缺?
William Burroughs,Burroughs 讀音近「勃若斯」,兩個韻母都很軟,根本與「巴、勒」無關,難道 Burroughs 讀若 Balles?反正,Burroughs 隨你怎麼譯都好,但都沒有必要堅持他人的錯譯。也別找藉口推說已經家喻戶曉啦什麼的,其實,正因為他是人們崇拜的明星,才該快快改正,以免大大不敬。
4. 原文的 As Luis Bunuel knew, obscurity is a characteristic of objects of desire. 這句子裡面巧妙地隱藏著,也是直接指涉了,布紐艾爾一九七七年的經典名作 “That Obscure Object of Desire“。不論我們如何譯,這層典故應該在正文或是譯註中清楚地點出來。
5. 原文的 “…it’s positively cutesy.”「參考譯文」譯為「这部电影简直就是幼稚可笑」,是不對的。
Cutesy 是指擺明了的故意的可愛,有點像是「卡哇依」。原作者的意思是說 Trainspotting 這種頭腦簡單自以為酷的片子要是跟 William Burroughs 那種老辣的硬玩意兒比起來的話,可是小巫見大巫,絕對算是卡哇依哩。
6. Some sort of pun on the word ‘tracks’ may be intended.「參考譯文」在此很正確地把 tracks 一字的雙關本義(吸毒者手臂上針孔)點出來,這是許多其他譯本沒作到的。口語要多查口語字典,如 www.urbandictionary.com。不過,像這樣英文讀者都知道的的雙關詞義,應該放在譯文正文括號中,而不是埋在文後的譯註裡,否則譯文正文就沒意義了。
原文第三段末:
… At least an effort at translation is being made. Out-and-out incomprehensibilists disdain such cosiness.
「參考譯文」:
… 他至少作了一些翻译的努力。彻底的不可解主义者蔑视这样的体贴。
7. 這兩句表面上似乎沒譯錯。但這樣的中文句子,能讓讀者產生正確的理解嗎?真的能讀嗎?這就是語氣沒譯出來,這是譯者應該要負責的。
這兩句我們可以參考其他版本的譯法,字面改動比較大,但把語氣正確傳達出來了:
「至少这是在试图翻译。彻底的不可读解主义者是鄙视这种卑躬屈膝行为的。」(Jing Lei)
「至少他还作了翻译方面的努力。对于这种为读者着想的做法,彻头彻尾的无解主义者是看不起的。」(Lawrence Li)
其實,若想要忠於原句,在中文裡其實可以很簡單地只加一些語氣轉折的字,比如,「參考譯文」版本可以加上三個字而改為:「他至少還作了一些翻譯的努力。徹底的不可解主義者是蔑視這樣的體貼的。」像這樣的點明語氣的一些漢字,是不會在英文裡直接告訴你要加的,但譯者必須去體會,譯出來。
原文第五段:
Nowadays, dreary old comprehensibility is still very much around. A film about a boy-man called Jack is called Jack. A film about a crazed baseball fan is called The Fan. The film version of Jane Austen’s Emma is called Emma.
「參考譯文」:
如今,令人生厌的容易理解的老派作品还是很多。一部电影描写一个名叫“杰克”的长不大的男子,它的名字就叫《杰克》。一部关于一个疯狂的棒球迷的电影,就叫《球迷》。根据简•奥斯汀的小说《爱玛》改编的电影,就叫《爱玛》。
8. 在這一段裡「參考譯文」的「就」字就用得非常恰當(就叫《杰克》、就叫《球迷》、就叫《爱玛》)。這看來簡單,但很多譯本就是沒有這個「就」字,讀來就很怪了。如前所述,像「就」、「才」、「還」、「可」、「是」、「是… 的」這些關乎語氣的極重要中文字和句型,在英文原文裡是不會直接給你對映字的,中譯者必須斟酌加上,否則就不是正確的中譯。
原文第七段:
In 1928, Luis Bunuel and Salvador Dali co-directed the Surrealist classic Un Chien Andalou, a film about many things, but not Andalusian dogs. So it is with Quentin Tarantino’s first film, Reservoir Dogs. No reservoir, no dogs, no use of the words ‘reservoir’, ‘dogs’ or ‘reservoir dogs’ at any point in the movie. No imagery derived from dogs or reservoirs or dogs in reservoirs or reservoirs of dogs. Nada, or, as Mr Pink and Co. would say, ‘Fuckin’ nada.’
「參考譯文」:
1928年,路易•布努艾尔和萨尔瓦多•达利合作导演了超现实主义的经典作品《安达卢西亚的狗》。这部电影跟许多东西有关,唯独跟安达卢西亚的狗无关。昆汀•塔伦蒂诺[19]的第一部电影《水库狗》也是如此。没有水库,没有狗,在电影里的任何一处都没有出现过“水库”、“狗”或“水库狗”这些字眼。也没有任何跟狗、水库、水库里的狗或满水库的狗相关的场景。没有[20],或,正如粉红先生[21]及其同伙所说的,“他妈的没有。”
9. 就像我們在之前一篇文章裡(「評 William Gibson 神經浪遊者中譯本」)已經討論過的,原文裡若某字詞用了某一特別的異體形式時,譯者就必須面對這個用法,譯出該特殊形式所對應或表達的意思,不能裝作若無其事,用同義詞替代敷衍過去。
在這兒,英文原文寫的是:Nada, or, as Mr Pink and Co. would say, ‘Fuckin’ nada.’
「參考譯文」中這樣的處理是不能通過的:「没有[20],或,正如粉红先生及其同伙所说的,“他妈的没有”。」然後在末尾註解中寫著: [20] 原文为西班牙语Nada,义为“没有”。
讀者要知道的不是原文用了西班牙文或是俄文或是愛斯基摩語!讀者要知道的是作者用那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這點基本原則,譯者一定要想清楚。
在英文語境裡說起西班牙文 nada 而不說 nothing 時,是特別嚴重的加強語氣或是俏皮。這時,你根本不用註釋說明那是西班牙語,只要譯出特別加強語氣的「沒有」就成了。因此,此處應該譯為「啥都沒有」、「鬼都沒有」、「屁都沒有」,甚至其他說法,隨便你,反正絕對不可以是:「沒有」,就算了。而之後的 ‘Fuckin’ nada.’ 也不能用「他妈的没有」就算了。
就這一句而言,Lawrence 的譯法就挺不錯:「没有,完全没有,或用片中角色「粉红先生」及其同僚的说法,「靠,啥都没有。」
原文第八段(節):
Subsequently he made this the title of his own movie, no doubt as a further gesture of anti-European defiance. Alas, the obliqueness of the gibe meant that the Europeans simply did not comprenday.
「參考譯文」:
后来他把这用作自己电影的名字,这无疑是一个反欧洲电影的姿态。但他的讽刺绕了太多的弯子,欧洲人根本没懂[24]。
10. 就像前面講的一樣,作者在原文用了一個英文中特別造的字 comprenday,這裡是俏皮的味道。「參考譯文」說「欧洲人根本没懂」,然後在末尾註釋中說:[24] 原文为comprenday,是作者根据法语里的“理解(comprendre)”一词的发音生造的英语词。
其實 comprenday 是美國人在英語語境中造出來模倣西班牙語的字,是幽默/諷刺/嘲笑用法。並不是根據法語,也不是作者 Rushdie 造的。
原文第九段:
But these days the thing about incomprehensibility is that people aren’t supposed to get i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w zeitgeist, therefore, the title of this piece has in part been selected – ‘sampled’ - from Lou Reed’s wise advice – ‘Don’t eat at places called Mama’s’ - in the diary of his recent tour. To forestall any attempts at exegesis (‘Author, Citing Dadaism’s Erstwhile Esotericism, Opposes Present-Day “Mamaist” Obfuscations’), I confess that as a title it means nothing at all; but then the very concept of meaning is now outdated, nerdy, pre-ironic. Welcome to the New Incomprehensibility: gibberish with attitude.
「參考譯文」:
但如今,那些不可解的作品本来就没想让你懂。因此,为了跟时代精神保持一致,这篇文章的标题的一部分选自——“采自”——卢•里德[26]最近的巡演日记里的精明忠告:“不要在叫‘妈妈饭店’之类的地方吃饭。”为了预防任何阐释的企图(“作者以过去达达主义的故作神秘为例,反对今天的‘妈妈主义[27]’把人搞得稀里糊涂的作法”),我承认作为标题它毫无意义;但意义这概念本身在今天已经过时,有些书呆子气,只有不懂反讽为何物的人才会用。欢迎来到新不可解主义的世界,那是有派头的胡说八道。
11. 這裡的 “sampled” 並不是「採自」,若真是「採自」那英文就是 “taken from” 了,但英文並不是。Sample 是「採樣」的意思。「參考譯文」除了這個錯之外,也可以向 Lawrence 對這一句的譯法學習。Lawrence 很活潑生動並極其巧妙地把句中插進來的這個 “sampled” 用他自己的方法譯出:「… 选自,哦不,「采样」自…」。
這就是我們一再強調的語氣的轉譯。語氣的譯法是沒有一定方法,沒有唯一標準答案的,但毫無疑問地是有「用了心/沒用心」之別。
Lawrence 這一段的譯文全引如下,最後一句的譯法也值得學習:
Lawrence 譯本:
但今天的情况则是,那些不可解的东西「本来就没要你明白」。出于与时俱进的考虑,本文的标题选自,哦不,「采样」自卢·里德在有关他最近一次巡演的日记中写下的明智忠告:「别在名叫『老妈』的餐厅吃饭」。为了免于被解读(「作者通过引用达达主义一度的深涩取向,对当下不可解的『妈妈主义』作出了驳斥。」),我在此首先承认这个标题毫无意义。不过呢,「意义」这个概念本身已经过时了,只有呆子和不懂得反讽的人才会使用。欢迎来到新不可解主义的世界,欢迎来到胡言乱语称霸的世界。
12. 原文 ‘Author, Citing Dadaism’s Erstwhile Esotericism, Opposes Present-Day “Mamaist” Obfuscations’ 這句是模倣典型的報紙新聞或雜誌專文大標題,很多譯者沒看懂,包括「參考譯文」。其實全句字首皆大寫,再加了引用文章標題必用的引號,已經非常明白了。
也因此,這句的譯法應該要縮到最短,字數最少,才像文章標題。另外,此句中 Author 應譯為「作家」。因為它是文章標題,是在讀者尚未了解情況,根本不知有「文章」時,作的第一次介紹。中國人在寫這樣的標題時不會說「作者…」。
我見到語氣最像的版本是 Jing Lei 的:
“作者援引往日达达主义之奥义,反击当下令人困惑之“妈妈主义者” (Jing Lei)
不過上例中,Opposes (反對)不能說「反擊」,因為作家尚未被擊。另外,「媽媽主義者」的「者」字應該去掉。此處 Mamaist 是媽媽主義的形容詞,不是名詞。
總的來說,這次的比賽帶出許多問題和相關的討論,這才是最寶貴的。這樣的討論與研究精神,希望能持續下去。
*相關討論見( ( ( 潛 艇 日 誌 ) ) )原文留言
日化监测站 #1
「無料」(日文的「免费」)已正式进入台湾中文语汇了?
http://db-db.com/loves/futariissue/
「位於大阪南船場的一流設計學院 OPUS,所發行的 free paper,算是帶有半發信性質的無料刊物。」
嗯,广东人看了会以为是「没什么内容可看」的刊物。
印度印第安人
北京常青画廊正在做的阿尼什·卡普尔(Anish Kapoor)个展可以说是近期看过的最有感觉的展览。不过画廊门口供人免费索取的宣传单张对艺术家则不太公平。
第二段首句称:「常青画廊从一九九七年起就开始了与这位印度印第安艺术家的合作……」
脑中第一个想法是,译者知道 Indian 一词既可指印度人,也可指印第安人,但阿尼什老兄到底是哪种人呢?保险起见,两个都写上吧。
一查原文:Having been working with the Anglo-Indian artist since 1997…
显然,这是一位英籍印度艺术家。根据维基百科上的简历,阿尼什一九五四年生于孟买,一九七二年移居英国。
如何防止这种错误?其实,作为翻译,你:
◎应该能够看出 Anish Kapoor 是个印度名字。
◎应该知道印度人和印第安人是两个概念。
◎应该懂得 Anglo- 这个前缀的意思。
◎应该知道印度与英国的渊源。
◎应该善用维基百科。(与此相关的,应该懂得使用洋葱路由器。)
中国和互联网「钻进投资者的脑中」?
洪波在写阿里巴巴的帖子里引用了《经济学人》的一段话:
中国以及互联网这两个概念都习惯于钻进投资者的脑中,现在这两个令人陶醉的特质集中体现在一间公司上,两种泡沫产生叠加效应,那就是阿里巴巴。
这段中文引文来自 DoNews 从《经济学人》编译的稿件,题目是「阿里巴巴 中国泡沫和互联网泡沫的叠加效应」。可这「钻进投资者的脑中」怎么看都别扭,只好查查英文原文:
BOTH China and the internet have a habit of going to the heads of investors. So perhaps it was inevitable that these two intoxicants would be combined in a single company.
谜题解开了。编译者显然误会了 heads 一词的意思。这里是非正式用法,字典的解释如下:
informal a headache, esp. one resulting from intoxication.(头痛--尤指酒醉引起的头痛。)
即,这里的 heads 是和第二句里的 intoxicants 配对使用,heads 的意思类似于中文的「(酒精)上头」,而 intoxicants 也不是「令人陶醉」,而是「令人头脑发热的东西」。
试译如下:
「中国」和「互联网」这两个概念都容易令投资者头脑发热,因此,它们被集中体现在一间公司身上大概也是迟早的事。
英语改错题
请找出下面段落中粗体部分的错误并改正。
It’s hard to make a good smartphone — so hard, in fact, that no one really has it right yet. BlackBerrys are great at e-mail, but the phone is barely adequate and its Internet abilities are not very good at all. The Motorola Q crashes almost as often as the Treo. The Apple iPhone is terrific for music and media, but lousy for e-mail and phoning. (Joe Nocera, New York Times, Sep. 8, 2007.)
(全文)
参考答案:http://tinyurl.com/24yjjy
評 Sontag「迷人的法西斯」台譯本
一九七四年的 “Fascinating Fascism” 乃蘇珊・宋塔格 (Susan Sontag) 最精彩最經典的評論文章之一。文中宋塔格傾其全力抨擊納粹製片人 Leni Riefenstahl,幾乎可見她打字機字模穿破稿紙背,其尖銳犀利爽快淋漓的嘲諷剖析險些超出文藝批評的邊線,進入猶太人民族總復仇的範疇。
該文原載於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2/6/1975,後收入文集 Under the Sign of Saturn (New York, 1980, 頁 73-105)。而這本文集最近剛由台灣麥田發行了中譯本:
土星座下:桑塔格評論文集。廖思逸、陳耀成、姚君偉翻譯。台北:麥田出版社,2007.6。
其中由陳耀成負責的 “Fascinating Fascism”一文中譯本,錯誤千出,令人髮指。譯者缺乏基本職業道德,態度惡劣;譯稿不但譯者自己未曾校對,出版社也沒校過。作這樣的高姿態發行出版,不但有愧原文作者,對台灣知識圈中快炒熱賣的已故大師宋塔格大大不敬,更是公然輕蔑中文讀者大眾。
譯評人李如一曾在 TransNator「翻疫終結者」網站上評過趙炳權一九八六年的中譯本(該譯本後收入羅崗、顧錚主編之《視覺文化讀本》,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然而,單就翻譯的職業道德而言,新的陳譯本就根本無法與二十年前的趙譯本相提並論。趙譯本固然有不少錯讀,但其基本態度仍是戰戰競競,是在作學術翻譯工作。
而陳譯本則吊兒郎當,任意刪字、刪句、刪段、刪引號,凡是嫌麻煩處就轉為意譯,全文甚至反覆「蘭妮」、「蘭妮」親熱地喚著──原文中 Sontag 根本沒有一次稱她以名過,正式嚴肅評論文章當然是稱姓,譯者竟擅自將原文中所有 Riefesnstahl 全部改為「蘭妮」!譯者即使是懶到不想多寫多打那幾個漢字,也不具有修改 Sontag 文章的資格吧。或許譯者壓根兒沒讀懂 Sontag 原文嚴厲控訴法西斯的語氣與含意,還以為 Sontag 是在寫,自己也正在譯,一篇吹捧美麗可愛的「蘭妮」的電影廣告文案哩。
在此必須聲明的是,麥田出版的這本文集中另外兩位譯者的翻譯水準皆佳。陳譯絲毫不能代表台灣或香港目前的翻譯水平。這裡面最大的問題在於本書的責任編輯,如果在掛名之外真有其人其事的話。
下面看看麥田出版的陳譯本《迷人的法西斯》諸多錯誤之一小部份:(英文原文見此頁)
陳譯:
展品(註一)一。《魯巴的末裔》(The last of Nuba) 是蘭妮・萊芬斯坦新出版的攝影集,共收入一百二十六張奪目的彩色照片,無疑是近年來最撼人的攝影書。(麥田版,頁104)
原文:
First Exhibit. Here is a book of 126 splendid color photographs by Leni Riefenstahl, certainly the most ravishing book of photographs published anywhere in recent years.
首先,就連被作者當證物批判的書名也譯錯。The last of Nuba 書名中的 last 就忘了大寫,並且還漏了一字,應為 The Last of the Nuba,諸如此類的英文字錯拼,滿佈文全,中文也會錯植,如「完完正確」(頁114),都自己洩露了此譯本無人校對、直接付梓的作業秘密。
「魯巴」是哪來的?原文分明不是「Luba」,而是「Nuba」,難道譯者不知中文有一個發音完全對應 Nu 的「努」字?趙炳權的譯本就簡單明瞭的譯作《最後的努巴人》,這很難嗎?
就連全文主角的名字也譯錯:Riefenstahl 被譯為「萊芬斯坦」。德文姓氏 Riefenstahl 中 Rie 音節唸作 Ree,不是「萊」,stahl 音節中並無 an 的音,豈可譯出「坦」?趙炳權譯本就比較正確地譯為「里芬斯塔爾」,這很難嗎?
再者,本文中之註解,在作者原註之中又混入了譯者添加的條目(如這條「展品一」的註解),而竟然全沒標加「譯註」字樣,反在原作者註最末尾才加上「─作者註」。在這樣一篇嚴謹的論文中極其混淆視聽,且違反翻譯慣例。尤其譯者自加的超出譯註性質與權責之外的註解條目,往往立場與原作者徹底相反,如頁112譯者擅加的註七:
近年出版的蘭妮傳記卻掘出了一些照片,當時蘭妮目擊德軍在波蘭濫殺無辜,非常難受。這是她對納粹作為曾有悔意的唯一資料。到最後,她都拒談或拒責第三帝國的臭史。
那麼讀者該怎麼以為,會怎麼以為?這怎麼回事,這顯然不該是「譯註」,那麼到底是作者 Sontag 的原註,還是?讀者還得在每段註之後去找有無「作者註」的標記?這段文字與 Sontag 寫這篇評論有何干係?任何譯者若對所譯文本有意見,不可插手文本,應該另外寫篇譯序或論文申論之。
打從全文的第一段,譯者就開始丟字刪句:vanquishing the intractable march of aging,刪去(頁104)。like Elisabeth Schwarzkopf’s, that only gets gayer and more metallic and healthier-looking with old age,囉嗦,刪去(頁105)。parrotting,關鍵字,刪去(頁105)。White Frenzy (Der weisse Rausch, 1931) 這電影被刪去,導致文中所討論的七部電影在譯文中只剩六部(頁107)!The film not directed by Fanck is The Fate of the House of Habsburg, a royalist weepie made in Austria in which Riefenstahl played Marie Vetsera, Crown Prince Rudolf’s companion at Mayerling. No print seems to have survived. 囉嗦,刪去(頁107)。that depicts the beauty of soldiers and soldiering for the Führer. (It is not surprising to find no mention of this film, a print of which was found in 1971,刪去(頁109)it is dishonest as well as tautological to say that one is affected by Triumph of the Will and Olympia only because they were made by a filmmaker of genius. 刪去(頁129)…Only $2.95,” exactly as a sticker with the price on it used to be affixed,刪去(頁131)No doubt, some part of the general rise of interest in fascism can be set down as a product of curiosity 刪去(頁134)……
譯者對英文的理解程度尚好,但譯文中仍有大量錯讀,如:
陳譯:
一篇沒有署名叫:「蘭妮・萊芬斯坦如何來到哥多芬研究米沙堅魯巴人」的序(頁105)
原文:
an introduction (unsigned) entitled “How Leni Riefenstahl came to study the Mesakin Nuba of Kordofain”
這篇序的標題意思完全讀錯了,how… came to 不是「來到」,而是「怎麼會… 的」。趙炳權的版本是正確的:《莱妮.里芬斯塔尔是怎样研究起科尔多凡高原的梅萨金—努巴人的?》
陳譯:
序中仔細地敘述蘭妮如何前往蘇丹。據說是因為「五○年代中一晚通宵不眠地讀畢海明威的《非洲的青山》」之故。(頁105)
原文:
The introduction, which gives a detailed account of Riefenstahl’s pilgrimage to the Sudan (inspired, we are told, by reading Hemingway’s The Green Hills of Africa “one sleepless night in the mid-1950s”)…
很明顯,是在隨心所欲任意改寫。Pilgrimage(朝聖)一字被刪掉,括號被取掉,mid-1950s 沒譯清楚,「一夜睡不著而起讀海明威」被改成「通宵不眠地讀畢海明威」。
陳譯:
不會像《魯巴的末裔》般成為藝術愛好者或知識份子茶餘飯後的話題。(頁131)
原文:
not an expensive coffee-table item appealing to art lovers and the bien-pensant like The Last of the Nuba.
意思完全弄擰了。Coffee-table item (coffee-table books) 是指售價昂貴的精裝畫冊、攝影集或大部頭書,因為不常閱讀而常擺在茶几上當裝飾炫耀。這與「茶餘飯後的話題」毫不相干。
原文:
The end to which all sexual experience tends, as Bataille insisted in a lifetime of writing, is defilement, blasphemy.
陳譯:
…一切性行為最終朝向的目標是侵犯、是價值。(頁137)
Blasphemy(褻瀆)如何等於「價值」?
She was tried twice(兩度被審判),陳錯譯為「被捕兩次」(頁110、112,兩次)。 Far less interestingly,陳錯譯為「稍乏興味」(頁134)。
Taste is context, and the context has changed,陳錯譯為:「品味是內涵,而內涵已變。」(頁131)原文 context(語境)怎與恰恰反義的 content(內容)混為一談?顯然譯者視力已不再適合從事文字工作,健康為重啊。
譯者也幾乎不理睬原文中所用的引號,而引號正是批評諷刺性文章中關係著語氣與作者意向的重要標誌。
比如,原文:
Starring in it as well, Riefenstahl played a role similar to the ones in Fanck’s films for which she had been so “widely admired, not least by Adolf Hitler,” but allegorizing the dark themes of longing, purity, and death that Fanck had treated rather scoutishly.
陳譯:
…蘭妮在法蘭克電影中的演出受萬千觀眾愛戴。觀眾之一是希特勒。
原文用諷刺語氣引用一段稍早引用過的宣傳文字,在此引號一拿掉,顯得文氣邏輯完全不通。
明顯可以看到,譯者對於翻譯這項工作的整個態度其實就是簡化、轉述、改寫。例如這一段:
陳譯:
法西斯美學自然不止《魯巴的末裔》書裡對原始民族的禮讚。廣義來說,這美學迷戀群眾的操控、服從的行為,奢華的場面,忍痛的耐力,統治與奴役的關係用獨特的匯演形式表現:大量的人群聚集,人遂變為物件,而類同的物件卻重重推疊,人或物會圍繞一至高無上的領袖或力量聚攏,法西斯的戲劇美感中心在於那大能與無數衣飾同一,數量培增傀儡雜交般共聚一堂。他們或絕不移動,或驟然立定,「雄」風凛凛。法西斯藝術歌頌降服,鼓勵盲從,諭揚死亡。(頁123)
原文:
Fascist aesthetics include but go far beyond the rather special celebration of the primitive to be found in The Last of the Nuba. More generally, they flow from (and justify) a preoccupation with situations of control, submissive behavior, extravagant effort, and the endurance of pain; they endorse two seemingly opposite states, egomania and servitude. The relations of domination and enslavement take the form of a characteristic pageantry: the massing of groups of people; the turning of people into things; the multiplication or replication of things; and the grouping of people/things around an all-powerful, hypnotic leader-figure or force. The fascist dramaturgy centers on the orgiastic transactions between mighty forces and their puppets, uniformly garbed and shown in ever swelling numbers. Its choreography alternates between ceaseless motion and a congealed, static, “virile” posing. Fascist art glorifies surrender, it exalts mindlessness, it glamorizes death.
這是很典型的一段譯文。譯者拋去了原文中各種細心構築出的精確邏輯、定義與譬喻,比如 include but go far beyond、rather special、choreography 等字詞全都略去。orgiastic transactions (狂歡雜交式的交易)變成了「雜交般共聚一堂」。ceaseless motion(無止境的動作)竟錯讀為反義的「絕不移動」。又任意更改原文分句,亂用標點(逗號頓號不分,將分離獨立的數句不合文法地以逗號串連)。甚至把 they endorse two seemingly opposite states, egomania and servitude 這樣的一整個關鍵句也一刀砍掉。這是大幅度的簡化,是 paraphrase,是改寫,不是學術翻譯。
我們可以對比態度完全不同的趙炳權譯本:
趙譯:
法西斯美学包括了《最后的努巴人》中对原始人的特殊赞扬,但远远不止于此。这种 美学还从对情境的控制,对服从行为和狂热效应的迷恋中得到发挥(并找到正当理由):这种美学颂扬的是极端利己主义和苦役这两种表面对立的现象。主宰和奴役 采取了一种特别虚饰的形式:成群集结的人;人向物的转换;物的增多以及人与物,均围绕一个无所不能的,有催眠术的领导人或领导力量集结。法西斯舞台艺术的 中心是强大的力量和它的傀儡之间的狂热交替。法西斯的舞蹈设计是无穷尽的动作和凝结的,静止的和“有男性气概的”架势之间的交替。法西斯的艺术夸耀屈服, 歌颂愚昧无知,美化死亡。
譯者這種因鄙視翻譯工作而惡搞讀者的態度,著實令人不解:
什麼是「加羅里達州」(頁115)?讀者一頭霧水之後,可能立刻想到是「佛羅里達州 (Florida)」沒校對過的錯植。對照原文,才知是 Colorado (科羅拉多州)。同樣,Clarke 如何投胎為「格勒里」(頁 116),即使用廣東話讀,也說不通。而 Junta 譯為「珍娜」(頁108),惡搞。
Jean Genet 寫成 J. Ganet(頁136)。The Fate of the House of… 寫成 The Tate of the House of…(頁107)。原文的 Piz Palü 先寫成 Piz Palii 隨後又寫成 Piz Pallii,並且竟譯成「波斯・巴魯」(頁107)。最後這個錯誤相當不可思議,或許譯者拿到的是原書掃瞄圖形檔,再經過 OCR 辨認成英文,否則斷無將 ü 寫成 ii 的道理;再者, ü 發音「迂」,而非「污」;Piz 無論以哪國語哪省方言唸也與「波斯」無關。
這種稀哩呼嚕的譯文筆調,「咱隨便譯譯,您湊合看看」的態度恰恰是 Susan Sontag 整個人所代表的嚴肅深度評論與認真精密思辨的反命題。
除了完全不負責任的翻譯之外,這篇譯文的正式發行,也暴露了譯文出版界根本不作編輯,不作校對手續的惡習。我們當然不至於儍到奢望出版社編輯們找出文中討論的這兩部納粹紀錄片《意志的勝利》、《奧林匹亞》來看看,以刺激一下自己的出版工作意志或是對精神完美的追求;只希望讀者大眾自己當心,別儍到將這譯本當一回事,或在自己文章和 blog 裡引用這個錯譯本。
英语学习者的七个 Levels
有点好玩的文章。对比中国的情况,好像有如下差异:
Level 4
英语相当不错了。看报纸的速度也很快。可以去留学。一般来说公司对职员的英语要求,这个级别就是最高等级了。工作关系在海外呆了几年的人大部分都是这个级别。没有特认真地学但也在海外呆了十几年的人也大多停留在这个级别。
据我了解,在中国,哪怕是外企,对雇员的英语要求基本也只是「工作够用就行」。至少我认识的在外企工作的朋友,碰上本行以外的语境很少有能够应付自如的。而他们中的大多数看英文报纸的速度也绝对谈不上快。这一点甚至在被英国统治过的香港也不例外。
Level 5
用英语工作。生活会话完全没问题。整天说英语也不会觉得麻烦。和英语是母语的人说话,速度和他们一样。
报纸啊杂志啊小册子啊玩儿着似的就看完了。不过,如果被夹在好几个英语母语的人之间,或者看说话速度超快的电影电视剧的时候,就只能懂得一半了。书写英文的话,几乎没有语法错误,不过有时候在冠词、前缀词上,让英语母语的人来看可能还是会有些小错误。
「报纸啊杂志啊小册子啊玩儿着似的就看完了。」报纸杂志也得分个类,我猜中国大部分的英语学习者阅读《纽约时报》会比阅读英国的《卫报》轻松。英国人总体来说用词比较讲究,这是美国人也承认的事实。
評 William Gibson 神經浪遊者中譯本
〔原載 ((( 潛艇日誌 ))) 〕
William Gibson 一九八三年寫成的一級強悍經典代表作 Neuromancer 的中譯本發行得算是相當的早:
《神經浪遊者》。William Gibson 著。雷麗敏譯,文楚安校。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9。(同社 2000 年出版了英漢對照本)
內容塞到爆的這本鉅著要譯成中文確實不是個小工程,然而一九九九年這次勇猛的衝鋒陷陣,對於中文讀者而言、對於 Gibson 在中文世界的形象與地位而言,究竟是福是禍呢?
讀 Gibson 的原文小說總是讓人暈眩,主要在一上來那第一章,你的暈眩是來自你還摸不清作者他早已想得清清楚楚,透視圖畫得完完整整的那個世界,你像是剛投胎轉世,或是剛在另一個星球上醒過來。那是腎上腺激素的一陣猛 high。
讀 Gibson 的中文譯本也讓人發暈,但那卻是來自中譯者邏輯不通的譯文,抹去了一切超酷筆觸的語調。你那頭霧水,是中譯者轉摔給你的。可別誤 high 了。
譯者第一沒讀懂的是 Gibson 全書的語氣。但這卻是想作翻譯員的第一要件。任何譯者拿到一本書,尤其是這種個性極端的文學作品,第一個要抓準要定奪的,是用何種語氣基調來對付全書的敘述。尤其一流文學作品,可不是軟件使用手冊、收音機說明書、報社新聞稿;Neuromancer 甚至不是什麼虛擬網絡世界的學術論文,也不是 cyberspace 的研究材料。今天若有一英國人翻譯中文小說,但無法分辨中文文章的基調,將沈從文和王朔譯成同一種語氣,這樣的英譯本,能說不是錯譯嗎?
Gibson 文學最偉大的地方在於他的 vision。這 vision 可不是台灣人說成的什麼「願景」,Gibson 的 vision 就是他見到的一切,他絕不只是有過人的「想像力」,他可是真的看到了那個世界。你只要拿著這本他在打字機上敲出來的、描寫不存在的未來世界的 Neuromancer,與他的最近兩本描寫當下真實世界的 Pattern Recognition、Spook Country 相比,就能發現,前者的細節逼真程度,絕對不輸後者,有時甚而過之。
若說 Gibson 的這種超人 vision 視力,有如在一粒米上寫紅樓夢,那麼 Neuromancer 的中譯本就像是用大頭粉筆寫蠅頭小楷。失去的內容、趣味,有多少。
制動叛客 (cyberpunk),是 Gibson 幾乎獨力創出的美學(這詞譯成什麼一點都不重要,根本沒必要在這上頭嚼文咬字,就算是乾脆用中國政府於 1918 年公布的注音字母系統拼寫成比漢字音譯更精準數倍的「ㄙㄞㄅㄦㄆㄥㄎ」都沒關係,其實最好)。他這叛,不在於敍述文字語彙的狂野,不,他的文字是極其準確雕琢、細緻冷潔的,他連髒話都少得驚人。叛的,在他用清晰的 vision、敏銳的頭腦,去敘述他的狂野世界內容。
反正,叛的,絕不是在於中譯本所採用的某些粗曠的語氣,隨意填選、含混過去的字詞所表現的粗糙,那種野蠻。
書名「神經浪遊者」不見得是最好的譯法,譯者該作的首先是弄清 -mancer 的字根何意,這可以先去查查 geomancer(風水師)一詞的字根。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書的內容、這「文學」的內容,是否譯對了。不是嗎?
以下挑著看看本書第一章的譯文:
頁三,全書第一、二段:(此為原文頁數,據美國 Ace 1984 年版第 47 刷)
中譯:
港口上空的天色,如同没有节目时的电视屏幕一般。
凯斯从站在“闲聊”酒吧门边的人群中挤进去时,听到一个人说:“这毒品可不像是我要去服用它,倒像是我的身体太需要它了.”这是斯普罗尔话,也是个斯普罗尔笑话。“闲聊” 是一间专门为职业流浪者们开设的酒吧。在这儿,你就是喝上一个星期的酒,也听不到两句日语。
原文:
The sky above the port was the color of television, tuned to a dead channel.
“It’s not like I’m using,” Case heard someone say, as he shouldered his way through the crowd around the door of the Chat. “It’s like my body’s developed this massive drug deficiency.” It was a Sprawl voice and a Sprawl joke. The Chatsubo was a bar for professional expatriates; you could drink there for a week and never hear two words in Japanese.
評:全書裡有人開口的第一句話就譯偏得離譜:「这毒品可不像是我要去服用它,倒像是我的身体太需要它了。」 打從這兒開始,中文讀者就要怪罪起 Gibson 這書多麼晦澀難解了,但這可完全不是 Gibson 的問題,也非他書的原貌。原意是:我又沒在嗑藥,是我身體自己養成了一種強烈的藥物不足。
全書才第二段就已經錯得離譜:「“闲聊” 是一间专门为职业流浪者们开设的酒吧。在这儿,你就是喝上一个星期的酒,也听不到两句日语。」
中文版讀者從本章標題「千葉城裡傷心的人」可以知道地點背景是在日本千葉,但是,為「职业流浪者」開的酒吧跟聽不聽得到日語,有什麼關係?「职业流浪者」,又是什麼鬼?又要怪罪起 Gibson 的書難讀?讀者心想:似懂非懂,狗屁不通,嗯,太爽啦,這大概就是他們說的「電腦叛客 cyberpunk」調調吧?
你非要看原文才知,「职业流浪者」原來竟是 professional expatriates。「Expatriates」是指在當地生活的外國人。這個字在字典裡都有。比如,我們說「北京有一票 expatriates」(口語中縮為 expats)。就是長住那兒的「老外」,gaijin 啦。酒吧裡全是洋人,所以聽不到什麼人說日語。原來一切邏輯嚴謹。
另外,酒吧店名 the Chatsubo 的意思與簡稱 the Chat 的一字雙關沒譯出來,不過這是一九九九年的譯本,倒沒關係;畢竟那是個還沒 Google 只有 AltaVista,華淵正在變成新浪網的朝代。(Chatsubo 一字原意參見 http://ja.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Chatsubo_for_Non-Japanese_Speakers#What.27s_Chatsubo.3F)
原書第三段:
中譯:
拉策正照看着酒吧,在往托盘里的杯子倒麒麟啤酒时,他那条假手臂单调地抽搐着。看见凯斯,他笑了笑,露出褐色的龋齿,那是东欧网状钢材的杰作,凯斯在吧台边找了个座位,刚好夹在一个朗尼·佐手下的有着浅棕色脸蛋的妓女和一个身穿皱巴巴的海军服、颧骨上有着一排排清晰的部落印记的高大非洲人之间,“韦格刚才在这儿,还带着两个手下.”拉策边说边用那只没毛病的手推过一杯啤酒,,‘可能跟你有生意要做吧,凯斯?”
原文:
Ratz was tending bar, his prosthetic arm jerking monotonously as he filled a tray of glasses with draft Kirin. He saw Case and smiled, his teeth a web work of East European steel and brown decay. Case found a place at the bar, between the unlikely tan on one of Lonny Zone’s whores and the crisp naval uniform of a tall African whose cheekbones were ridged with precise rows of tribal scars. “Wage was in here early, with two joeboys,” Ratz said, shoving a draft across the bar with his good hand. “Maybe some business with you, Case?”
評:
「在往托盘里的杯子倒麒麟啤酒时」,不對。原文「as he filled a tray of glasses with draft Kirin」意思沒譯出來,原意是往一整托盤的杯子裡倒酒,而且人家說了是麒麟生啤酒。原文怎麼寫的就該怎麼譯,譯者豈能隨意丟字?
「朗尼·佐手下的有着浅棕色脸蛋的妓女」,錯讀錯譯。原文:「the unlikely tan on one of Lonny Zone’s whores」。原文裡「unlikely」(不可能的,不像的,假的,人工機器曬出來或是搽日曬膏染出來的)這字怎麼刪掉了?而「臉蛋」一詞又怎麼任意亂加了進來? 原文說的是那妓女人造的假日曬膚色。
另,Wage 這個英文名字應譯為韋吉,不是「韋格」。(參見作者自己朗讀的有聲書,1994 年版)
翻到下頁,原書第四頁:
中譯:
“中国人!”一个醉醇醇的澳大利亚人吼道,“该死的中国人发明了神经绞接术!什么时候让我到中国大陆去干这神经活儿,准会把你治好,老兄⋯⋯”
“臭小子!”凯斯直视着杯子,心中充满了苦涩,如同胆汁倒流一般。“废话!”
原文:
“The Chinese,” bellowed a drunken Australian, “Chinese bloody invented nerve-splicing. Give me the mainland for a nerve job any day. Fix you right, mate….”
“Now that,” Case said to his glass, all his bitterness suddenly rising in him like bile, “that is so much bullshit.”
評:「该死的中国人发明了神经绞接术!」什嘛?誰在咒罵中國人?為什麼罵?中國讀者唸著不知所云的這段譯文,心想。
且慢,查查原文吧。人家原文說的是:「神經拼接術可是中國人發明的。你隨時要我到中國大陸作個手術都沒問題。老兄,包你治得好好的…」
「Bloody」這個英國式的口頭禪,雖然可以作輕度的咒罵,但同時也可以作加強語氣而毫無咒罵意思的助詞。再者,bloody 在此修飾的是後頭的發明神經拼接手術這件事,而不是修飾前頭句首的「中國人」:位置順序都不對呀,譯者怎能任意重組別人原句?英文可是有文法的喲。原文 The Chinese bloody invented… 竟被篡改成 The bloody Chinese invented…,即便如此亂改,bloody 也不是「該死的」。
原來,書中這個澳大利亞人是在「誇讚」中國人呢!原來,亂罵中國人的是這位中國譯者呢。
可錯還沒完。凱斯接著說的那句也全錯:「“臭小子!” “废话!”」原文意思其實是:「那話,可真他媽狗屁!」
原來,主角凱斯的意思是,日本人可絕對要比中國人先進太多了,他完全不贊同那澳大利亞人吹捧中國人技術多高超多先進。
頁五:
中譯:
他依赖于一种永久性的高水平肾上腺素——年轻和技艺熟练的一种副产品,插迸用户电脑创意空间的控制板,把自己脱离肉体的意识切入交感幻觉世界,这交感幻觉世界就是矩阵。
原文:
He’d operated on an almost permanent adrenaline high, a byproduct of youth and proficiency, jacked into a custom cyberspace deck that projected his disembodied consciousness into the consensual hallucination that was the matrix.
評:再一次,千萬別怪 Gibson,也別以為這就是「ㄙㄞㄅㄦㄆㄥㄎ」。但這一段是作者第一次交待主角到底是作什麼工作的,非常關鍵。
什麼是主角依賴的「一种永久性的高水平肾上腺素」?腎上腺素也有品質高下之分?原文說的其實是:他幹活靠的是一種幾乎持續不斷的腎上腺素的亢奮 (high)。
「插迸用户电脑创意空间的控制板,把自己脱离肉体的意识切入交感幻觉世界,这交感幻觉世界就是矩阵」?原文說的是:(把自己)插接到特別訂作的制動空間控制板,就能將他脫離肉體的意識投射到所謂母體的集體共感幻覺之中。
頁九:
中譯:
“我可没欠他什么,倒是他还欠着我呢,他成穷光蛋了。”他耸耸肩。
原文:
“I don’t owe him enough. He does me, he’s out the money anyway.” He shrugged.
評:在這段故事裡,女友琳達李警告主角凱斯,說老闆韋吉要殺掉他,因為凱斯確實吞了老闆的錢。那麼,凱斯怎麼可能說出中譯本裡的那些話呢:老闆欠他?老闆成了窮光蛋?沒頭沒腦呀。
原來,凱斯說的這句話譯者徹底沒讀懂,應該譯作:「我欠他的錢還不夠多(意思是,不足以讓他想殺我)。他要是把我作了,他反正也拿不到錢。」
如此分析下去,步調太慢,我們只能說,這個中譯本接下去,不斷抹煞原文的細膩、語調、敏感、獨一無二的個性,像是趕著時間改寫一本讓人不耐煩的英文電腦操作手冊,原來,壓根沒把它當作一本小說,別提文學了。當然,少不了時時出現的錯讀怪譯。比如:
「政府特许的咖啡店」。原來是 a franchised coffee shop(連鎖加盟咖啡店)
「“野寇崽”」。原來是 Yakuza(日本黑道)
「链子和飞缥靶」。原來是 manriki chains, and shuriken(忍者暗器「萬力鎖」和「手裏劍」飛鏢)
「泰瑟枪 [注释] :一种可以发射带电镖箭使人暂时不能动弹的武器」。 原來是 taser (電擊槍)
「三菱银行卡」。原來是 Mitsubishi Bank chip(三菱銀行晶片;注意,未來提款沒說一定要用卡,原文說的是晶片,譯者沒有理由硬改成卡片)
「索连棍」。原來是 nunchucks (雙節棍)(索連棍是另外一種帶鐮刀的完全不同的忍者武器)
「让人难以忘却的面具」。原來是 forgettable mask(原文意思恰恰與中譯相反)
「他喜欢指定的透镜,并且框上用粉红色人造石英薄片磨成的金黄色细丝」。嗯,完全說不通,指定透鏡是什麼?粉紅石英片如何磨成金黃色細絲呢?原來是:He affected prescription lenses, framed in spidery gold, ground from thin slabs of pink synthetic quartz(他偏愛店裡配的有處方的眼鏡,金絲邊框,鏡片是用粉紅色的合成石英薄片磨成的)
「大门旁的一堆表意符号下有一个写着“廉价旅馆”的霓虹灯灯箱」。「一堆表意符号」是什麼?原文是:An unlit neon sign near the main entrance offered CHEAP HOTEL under a cluster of ideograms. 原來是指日本漢字。
最後,下面這個例子是我們所有翻譯員都該引以為惕的:
頁二一:
中譯:
“嘿,韦格!”拉策说着慢慢伸出那只粉红色的假手,好像希望握手似的。“真高兴,你难得光顾我们这儿.”
原文:
“Herr Wage,” Ratz said, slowly extending his pink manipulator as if he expected it to be shaken. “How great a pleasure. Too seldom do you honor us.”
評:每當原文中用某個同義字或相近字取代另一個常用字時,譯文中都應該考慮如何體現出原作者的用意與這個差別,幾個同意字不可能都以同一個中文字詞去代表。此處 Herr Wage 中,Herr 是德語的「先生」,但作者既然用了 Herr Wage 而非 Mr. Wage,就表示確實有他的用意、有差別。它其實是帶點幽默的尊稱,你不管譯作「韋吉老大」、「韋吉老闆」,或是別的什麼都行,但可絕對不能是「韋吉先生」(中譯者之前就是這麼譯,Herr Wage,「韋吉先生」)。不過,在此句中,譯者還並沒犯這個高級錯誤,他根本將 Herr 音譯成了「嘿」。
「好像希望握手似的」,表面沒錯,實際上錯了。「as if he expected it to be shaken」說的是:好像還指望別人會來跟它握手似的(他伸出來的是隻粉紅色塑料假手)。
「“真高兴,你难得光顾我们这儿.”」對嗎?他真心的這麼高興?原文中寫的是「How great a pleasure. Too seldom do you honor us.」其實文縐縐的,後句還是個倒裝句。這是帶著玩笑嘲諷的極禮貌客套語氣。酒保拉茲在此其實是反諷口吻,是在耍嘴皮子。我們翻譯這句時,可以用各種帶點兒文言味的中文客套話或語助詞來對付它,選擇很多,怎麼都好。但最重要最基本的,那個「你」字在此絕對必需換成「您」,否則語氣根本全錯。
就這麼地,原文的意思、興味、靈氣、幽默、張力,全沒了。總的來說,這也就是整本書的翻譯態度。至於書上掛名的校對,我們看不出來有過。
以上只是全書二十三章裡的第一章。
讀 Gibson 本當是享受,享受的一大部份來自他的文筆。如今去掉這一層享受,剩下的不過是一份錯誤的故事大綱。
都是細節嘛,不很重要,你說。錯了,就像人們常說的:it’s all in the details,細節就是 Gibson 的最主要癖戀之一,人家愛的、玩兒的,就是這個。人家這本巨著可就是靠無數精心想出的完美細節構築而成的呢。
有洋人評 Gibson 的書像是佈滿網絡連結的 hypertext 超文本。一點不錯。而中譯本呢,就像是去除了所有這些連結的純文字文件。
翻譯一本文學名著,好比臨摹一幅重要經典原畫。這些基礎筆觸都錯了,臨摹者都沒看懂原畫,又談何全作精神意義如何如何?
難道咱們就甘於欣賞一幅輾轉複印了一百次的蒙娜麗莎?幾億的中文讀者此後就被迫要在這種程度的譯文中強迫自己亂狂誤喜?
毫無疑問的,一個正確的全新的 Neuromancer 中文重譯本,需要得緊。
曾與一位從事翻譯的朋友提到這個中譯本,他只說:「據一個科幻迷朋友說,這樣的譯本在科幻推理類小說裡不算最差的。」原來,中文翻譯追求的,還能刺激腎上腺素,還能 high 的,是比誰最差。
外部终结者又出动了
劳驾,麻烦您再塞瑞斯点儿成么?文:东东枪。
《华尔街日报》中文版:WiFi 的意思是 Wireless Hi-Fi
「果冻时代」艺术展里我最喜欢的作品
策展人「大胡子张晴」正在自己的博客上起劲地果冻着。昨天去上海美术馆看了一遍,本来想把最佳作品奖颁给那个戏仿任天堂红白机上的马戏团游戏第二关的漫画,不过回家后读了宣传单张,以下一段尽得踎低喷饭(Monty Python)精髓的英文翻译以大比分胜出。
In 1985, the first jelly production line was introduced to China from the West. The life history of the 22-year-old jelly in China bears many parallels to that of the generation born around 1980. The jelly is also likened to this generation in terms of its properties. This exhibition reflects and conceptualizes the personal and socio-cultural conditions of this infantized “jelly” generation. Their life is full of contradictions. They are free-spirited and lonely, open-minded and self-centered at once. Their minds are both pure and blank. Like jelly, they are the product of their time. Artists from this generation often had a brief childhood, which, like a piece of soft and resilient jelly, did not allow them to chew and enjoy fully. It, however, took a long time for them to mature…… (Translated by Wang Yiyou.)
中文原文在这里有,第二段。



